站内搜索
2010-09-08 09:04:27
天气预报
首 页
主 页
时政要闻领导论坛视频新闻
时政快讯新闻中心政 府 网
廉政之窗网上党校精神文明
企业风采羽绒产业范县商户
特色产业休闲娱乐教 育
范县旅游投资范县文 化
健 康房 产汽 车
生 活科 技摄 影
分 站
您现在的位置:范县网>> 张庄乡>> 政务公开>>正文内容

张庄乡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春季植树造林工作若干规定

点击数: 【字体: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
 

一、营林公司、乡林果站要切实负起责任,把好苗木质量关,对选苗、订苗要完善一套监督程序,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,确保苗木质量过关。坚决杜绝人情苗、关系苗,对把关不严,出现次苗、病苗,影响造林质量的要追究营林公司、林果站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。

二、各包村干部要组织好所分包村的干部群众对造林地块进行统一规划。做到合理密植,监督苗木质量,督促挖大坑、浇大水、施大肥,督导植树进度,确保植树质量。对因督导不力,造成苗木浪费、植树成活率不高,带来的经济损失,由本人工资补偿。

三、各行政村“三职干部”要把好“三关”,即订苗预审关、挖苗质量关、收苗监督关。同时,又要编制好年度造林规划,组织好群众挖坑,落实好合理密植及抚育管护措施。对把关不严,落实措施不力,影响造林质量的村主职干部要给予党政纪处分,扣发年度工资及所有经费。

四、供苗程序:乡林果站看苗订苗圃——村干部审查、把关挖苗、监督捆把、装车——包村干部、村干部、营林公司把关收苗。

五、参与春季植树造林的各职能部门及乡村干部要分工协作、各负其责,严格把关。哪个环节出了问题,要对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。

张庄乡人民政府

2008年3月3日


作者:佚名 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08年04月10日录入编辑:范素贞 责任编辑:季玮
上一篇:2007年度工作总结[ 04-10 ]下一篇:2008年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[ 04-10 ]
观后心情
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新奇 温馨
相关信息
没有相关内容
用户信息中心
最新图片
  • 人民网河南视窗
  • 河南国防教育网
  • 大河网
  • 新华网河南频道
  • 濮阳公积金
  • 濮阳政府网
  • 濮阳新闻网
  • 网上信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