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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营林公司、乡林果站要切实负起责任,把好苗木质量关,对选苗、订苗要完善一套监督程序,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,确保苗木质量过关。坚决杜绝人情苗、关系苗,对把关不严,出现次苗、病苗,影响造林质量的要追究营林公司、林果站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。
二、各包村干部要组织好所分包村的干部群众对造林地块进行统一规划。做到合理密植,监督苗木质量,督促挖大坑、浇大水、施大肥,督导植树进度,确保植树质量。对因督导不力,造成苗木浪费、植树成活率不高,带来的经济损失,由本人工资补偿。
三、各行政村“三职干部”要把好“三关”,即订苗预审关、挖苗质量关、收苗监督关。同时,又要编制好年度造林规划,组织好群众挖坑,落实好合理密植及抚育管护措施。对把关不严,落实措施不力,影响造林质量的村主职干部要给予党政纪处分,扣发年度工资及所有经费。
四、供苗程序:乡林果站看苗订苗圃——村干部审查、把关挖苗、监督捆把、装车——包村干部、村干部、营林公司把关收苗。
五、参与春季植树造林的各职能部门及乡村干部要分工协作、各负其责,严格把关。哪个环节出了问题,要对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。
张庄乡人民政府
2008年3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