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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推动“新解放、新跨越、新崛起”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深入开展,确保学习时间、人员、内容、效果四落实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集中学习以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为主。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机关党支部确定学习的具体时间、内容、方法、步骤。
二、集体学习不少于20个课时,集中学习规定篇目和部分选学篇目,学习采取学习与研讨交流相结合、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通过举办学习报告会、讨论交流、聘请专家授课、请先模人物作先进事迹报告等活动,提高学习教育效果。
三、全体党员干部在乡大会议室进行集中学习。
四、学习纪律。全体党员干部要积极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活动,不得迟到、早退或无辜旷课。
五、学习期间要关闭一切通讯工具,不准随便离开或会客。